太平十四年(1878年)四月二十八,北京,太和殿。
这一日天朗气清,太和殿广场上旌旗招展,百官齐聚。各国驻京使节应邀列席,站在左侧廊下,交头接耳。
辰时正,鼓乐齐鸣。洪天贵福身着明黄团龙袍,头戴乌纱翼善冠,从保和殿步出,沿御道缓步走向太和殿。百官恭迎。各国使节躬身行礼,藩属国代表深深鞠躬。
洪天贵福登上御座,左宗棠站在御阶之下,手捧一卷黄绫诏书,展开,朗声宣读。
“维太平十四年四月二十八日,天国皇帝诏曰:
倭国者,僻处东海之小岛,蕞尔三岛,弹丸之地。自汉唐以来,华夏施仁义、布恩信,册封其王,赐予冠带,使之知礼义、慕中华。倭国亦自称藩属,朝贡不绝。然其性反复,如豺狼之不可驯,如蛇蝎之不可亲。
明太祖定鼎天下,复遣使臣,示以恩信。倭国杀我使者,犯我海疆。沿海数千里,烽火连年,生灵涂炭。戚继光、俞大猷等名将,浴血数十载,方得暂靖海波。而倭寇之患,绵延二百余年,死者以万计,此华夏千年未有之痛也。
及至万历年间,倭国大举入寇朝鲜,欲以朝鲜为跳板,蚕食神州。神宗皇帝发天下兵,前后七年,费饷千万,方退其师。彼时倭国狼子野心,昭然若揭。
近世以来,倭国假维新之名,行扩军之实。造战舰,购洋炮,练新军,志不在小。天国初兴,倭国趁火打劫,侵占琉球,迫我藩属。天国以宽大为怀,暂置不究。岂料倭国得寸进尺,变本加厉。
去岁,倭国勾结外邦,悍然偷袭天国舰队。幸赖将士用命,天佑中华,全歼来犯之敌。然倭国不悛,犹自逞凶。其国内大肆征兵,整军备战,欲与我为敌。
倭国罪状,条列如下:
一曰忘恩负义。自汉唐以来,华夏数百年册封赏赐,倭国受恩深重,然不知思恩,不尊华夏,此罪一也。
二曰戕使杀节。前后被杀者十数人。两国交兵不斩来使,倭国连番为之,禽兽之行,此罪二也。